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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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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4567號王雙根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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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1司執霄字第645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雙根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9月5日111板金職七字第213號拍賣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456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芸瑄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如不動產清單所示債務人張芸瑄之財產,已訂於111年1
      1月16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實施第一次公
      開拍賣程序。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特依強
      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霄股書記官葉芷廷

  • 發布日期:111-09-12
  • 更新日期:111-09-1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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