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77號蘇珊娜之開庭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5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家雨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77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蘇珊娜之調查期日通知書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97 條準用非訟事件法 31 條準用民事訴訟
法第 149 條第 1 項第 1 款 (第 150 條)、第 151 條
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1年度家親聲字第277號減輕或免除扶養義
務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調查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蘇珊娜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上午9時15分,在本院板橋院區第二法庭(法院地址: 220223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開庭,相對人蘇珊娜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黃馨德
股 別:雨股
- 發布日期:111-08-15
- 更新日期:111-08-1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