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178號劉麗蘭之優先承買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0司執順字第461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麗蘭之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6178號債權人陳儀家與債務人劉麗蘭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順股書記官陳政偉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順股
 

  • 發布日期:111-08-11
  • 更新日期:111-08-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