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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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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行政訴訟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行執字第27號張藝藏、張偉忠之函(自動履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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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予張藝藏、張偉忠等二人之自動履行命令各1件。
依    據:行政訴訟法第81條第1款及第3款、第83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行執字第27號強制執行事件,因張藝藏、張偉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予以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文書由本院守股書記官保管,債務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陳柔吟
 

  • 發布日期:111-08-01
  • 更新日期:111-08-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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