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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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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3218號游彬賢、張淑盈之民事準備書㈤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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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麟108年度訴字第321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游彬賢、被告張淑盈之民事準備書㈤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訴字第3218號蔡錫圭與簡梓棋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準備書㈤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游彬賢、被告張淑盈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黃翊芳

  • 發布日期:111-07-27
  • 更新日期:111-07-2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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