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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64409號簡慶燦(被繼承人簡烏羊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7月12日111板金職九字第73號拍賣通知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0司執協字第1644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慶燦(被繼承人簡烏羊之繼承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7月12日111板金職九字第73號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64409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簡榮貴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本公司受理111板金職九字第73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 件,債務人簡榮貴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1年 8月10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一次拍 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協股書記官梁福建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協股
- 發布日期:111-07-26
- 更新日期:111-07-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