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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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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30690號黃美英之拍賣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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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稿名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別:地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0司執地字第1306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易萱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111年7月11日111板金職七字第98號拍賣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地字第130690 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黃美英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
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如不動產清單所示債務人黃美英之財產,已訂於111年
9月21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實施第一次
公開拍賣程序。台端係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特
依強制執行法第102條規定,通知台端知悉。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8日


民事執行處地股 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7-18
  • 更新日期:111-07-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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