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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121號袁曼英之調解期日通知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瑞109年度簡上字第12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上訴人袁曼英之調解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簡上字第121號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
二、應送達之調解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上訴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法庭大樓調解室三調解。
四、被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邱雅珍
- 發布日期:111-07-18
- 更新日期:111-07-1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