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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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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板簡字第2954號江雪妮(Selena Jong)之民事變更暨追加聲明狀繕本及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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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吳恂恂(Cecily  Su)、蘇健豪(Kevin  Su)、蘇偉豪(Steve  Su)、江雪妮(Selena  Jong)之民事變更暨追加聲明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依聲請)。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0年度板簡字第2954號原告黃赺與被告林忠信等之分割共有物案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變更暨追加聲明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內容:本件訂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2日下午2時30分,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第五法庭(地址:220223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開言詞辯論庭。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7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 發布日期:111-06-07
  • 更新日期:111-06-0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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