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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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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363號被告宏醫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溫宏星、被告陳湘青之被告宏醫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溫宏星、被告陳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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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謙110年度訴字第136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宏醫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溫宏星、被告陳湘青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136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宏醫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溫宏星、被告陳湘青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1-06-02
  • 更新日期:111-06-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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