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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1067號蘇姵文之拍賣通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0司執辰字第410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姵文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31日110板金職四字第302號拍賣期日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4106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玉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本公司受理111板金職四字第302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林玉美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1年6月29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一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葉瓊霙
- 發布日期:111-06-02
- 更新日期:111-06-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