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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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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6001號歐立人之拍賣日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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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110司執金字第11600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歐立人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1年5月31日111板金職四字第40號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16001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松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本公司受理111板金職四字第40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    件,債務人陳松林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1
  年8月10日上午11時,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一    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金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6-01
  • 更新日期:111-06-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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