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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板小字第4689號陳金銳之小額民事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金銳之判決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0年度板小字第4689號原告劉建麟與被告陳金銳之給付票款案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魏賜琪
- 發布日期:111-05-25
- 更新日期:111-05-2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