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公告延長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報名期間至6月6日止

字型大小:

新北地方法院113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報名期間延長至6月6日止

 

甄選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2.經相當高考等級考試法制或法律廉政類科及格。

3.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法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法律相關研究所係指法律研究所、法(律)學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系碩士班、政治法律系碩士班、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海洋法律研究所、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4.曾任法官助理,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因故離職未滿一年。

 

餘詳見附件簡章。

 

本院另有招考大學學歷報名資格。詳見: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3-1091582-847e5-1.html

 

檔案下載

  • 113-2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簡章0529-延長報名pdf
  • 113-2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報名簡歷表pdf
  • 113-2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報名簡歷表(請維持2頁,勿跳頁)doc
  • 新北地方法院113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報名延長公告pdf
  • 113-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pdf
  • 發布日期:113-05-29
  • 更新日期:113-06-0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