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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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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北市某國中生遭割頸死亡之新聞事件 新北地院再次聲明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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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並籲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關於新北市某國中生遭割頸死亡之新聞事件,本院再次聲明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定有明文。

二、本院少年法庭受理旨揭案件,對於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之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然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上開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上開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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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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