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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簡介_0904
- 清算程序是把債務人財產都拿出來統一處理、分配的程序(債務人的財產,不能隱匿不報,否則會有刑事責任)。
- 清算程序的目的:把財產變現金,讓債權人都能夠分配到錢。
- 清算程序對債務人限制較多(未復權前,不得為農會員工、漁會員工、不可經營殯葬服務業及不動產經紀服務業等)。
- 能不能免責,要等法院決定。
- 要再向法院聲請復權,法院決定准許後,債務人才能恢復正常人的生活。
- 發布日期:105-12-08
- 更新日期:109-11-0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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