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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5日起案件移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事項公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英文字第1120000372號
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將於112年8月15日成立,管轄區域: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二、因應組織調整,現繫屬於本院行政訴訟庭之案件,如未及於112年8月14日前審結,將全案移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接續審理,112年8月15日後之訴訟進行、開庭地點,改至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三、112年8月15日起,如需遞送訴訟文書、繳費及訴訟諮詢,請逕向該院遞送、繳費、諮詢及辦理相關訴訟程序,減免書狀函轉時間,以維權益。
四、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位置圖:(地址: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
- 發布日期:112-06-14
- 更新日期:112-06-1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