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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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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收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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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受遞送本院之任何書狀,遞送民事執行處、非訟事件、公證處之書狀在租賃院區遞送處理較為快速。
     
  • 設有一個服務櫃台綜合受理收文、收狀、繳費及簡易訴訟諮詢等業務,提供收受各式書狀、開單繳費及訴訟、非訟事件流程及書狀繕寫格式諮詢服務。 
  • 關於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之重要提醒:
    • 自106年10月2日起,當事人或代理人如欲以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如未經法院許可或經撤銷許可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如確有提出文書之必要者,仍得以紙本或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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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5-12-07
  • 更新日期:109-11-0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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