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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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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庭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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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藉由資訊科技硬體與軟體技術協助,將傳統的紙本卷證資料,利用卷證數位化後產生電子卷證,於開庭時運用卷證目錄資訊系統及投影設備當庭展示,使審理過程及審判程序更為公開、 透明、聚焦,有效提升審理效能。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109-11-20更新 ]
    1. 節省紙張更環保
    2. 資料交換更即時
    3. 證據展示更方便
    4. 案件審理更快速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109-11-20更新 ]
    • 本院自 104 年 10 月起啟動之律師聲請電子閱卷新制,律師可以透過紙本、傳真聲請電子閱卷,於指定到院閱卷期日,至本院閱卷室以隨身碟或其他電子儲存媒體,直接複製電子卷證。
    • 法院目前更提供非常便捷的服務,除了卷證由法院專責人員負責掃描外,關於律師聲請電子閱卷,可經由傳真或到院開庭時遞送電子閱卷聲請書並繳交費用後,法院直接將電子檔案燒錄成光碟,直接寄送到律師事務所,閱卷時間變成以分計算,大幅節省以往律師到院閱卷等待及影印的時間,使閱卷省時、迅速及更有效率。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109-11-20更新 ]
  • 紙本閱卷與電子閱卷方式比較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109-11-20更新 ]
  • 一、 電子閱卷省時又省力,節省以往等候閱卷及影印的時間及精力

    二、 電子閱卷荷包省超大,相較於影印是以張數計費,電子閱卷只收取處理費、光碟費及郵遞費,頁數愈多愈省錢

    三、 節能減碳紙張省很大,打破以往律師存放紙本卷宗的模式,改以光碟或電子儲存媒體儲存模式,節省了儲存空間,更重要的是保護環境

    四、 電子檔案存放更安全,電子卷證採雙重的安全預防措施,浮水印及加密,讓重要資料保存更加安全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紀錄科109-11-20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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