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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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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9:為何會收到二個不同日期的通知?(是不是詐騙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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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案件,程序是先經由少年調查官調查該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其人之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項,開庭會製作調查報告交給承審法官,法官再開庭審理,故兩個不同日期的通知,一為少年調查官為製作審前調查報告的調查通知;另一為法官的調查審理案件開庭通知。
  • 發布日期:105-11-22
  • 更新日期:109-11-17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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