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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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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_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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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持鎮定:如察覺衝突即將發生,儘量設法先緩和現場氣氛,不要說出可能會刺激對方的話語,並避免回手攻擊,以免火上加油。
  • 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重要身體部位。
  • 閃避離開:離開現場,平時並可預先規劃及設想好安全的避退路線,離開之後可先到親戚、鄰居、朋友家,或詢問像是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確認可否至相關安置機構暫住。
  • 對外求援:可將個人處境告知足以信任之親友,事發時嘗試大聲呼救,請求家人、鄰居幫忙。如有必要,可與親友子女事前約定好特定之暗號,當意識到衝突即將發生時,先與親友子女以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繫,並用暗號讓聯絡對象知道危險狀況。
  • 向警察報案:速打110報案,並保留證物,如驗傷單、照片、被破壞的衣物等。如已有保護令,可清楚告知請警察依違反保護令等規定處理。
  • 發布日期:105-11-24
  • 更新日期:112-03-0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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