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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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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出庭感到安全上的顧忌,如何向法院表明?_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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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了讓家暴事件的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或是證人能感到放心,法院應提供設置足以維護出庭安全的環境與措施,像是聲請保護令時,若擔心留下個人聯絡資訊可能會被加害人取得,請務必於書狀上勾選註記聯絡資訊保密;此外,法院在寄送開庭通知時,會一併寄送家庭暴力事件被害人詢問通知書給您參考,亦請於詳閱填寫後以寄回、傳真或致電承辦股書記官之方式提出您的安全需求。
     
  • 法院能協助提供的開庭安全維護措施:
    • 與加害人隔別訊問,避免同庭
    • 錯開與加害人到庭或退庭的時間
    • 至安全處所等候開庭及由社工陪同出庭
    • 行走安全通道前往法庭與離開法院
    • 請法警協助離開法院
  • 發布日期:107-10-12
  • 更新日期:112-03-0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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