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勞動服務

字型大小:
  • 勞動服務
    • 勞動服務是保護管束另外附加之處遇,目的在培養少年勤勞精神,激發少年良善本質與正向自我概念。
    • 協商式審理如認為有必要,法官會裁定少年尚需執行「勞動服務」。執行時 數為3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執行的内容因地制宜,各個法 院結合在地的資源而有不同運作,例如:打掃環境、海邊淨灘、公園清潔整理,也會安排如創世基金會等公益團體進行勞動服務的内容。實際的執行時數則依輔導成效而定。(參考法條:少事法第55之1條)
  • 發布日期:105-11-24
  • 更新日期:109-11-2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紀錄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