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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親字第24號馮立宇之訴訟文書、開庭通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家翰110年度親字第2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馮立宇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各1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0年度親字第24號認領子女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
書記官保管,被告馮立宇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9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家
事第六法庭(法院地址:220223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
30巷1號)開準備程序,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陳瑋杰
股別:翰
- 發布日期:110-04-08
- 更新日期:110-04-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