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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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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467號簡意珊之起訴狀、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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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賢民秋111年度訴字第146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簡意珊之起訴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及第151條
      第1項、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訴字第1467號返還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庭大樓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蘇泠
 

  • 發布日期:111-07-01
  • 更新日期:111-07-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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