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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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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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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避免蔓延危及機關正常運作,本院已訂製布用口罩套(詳如照片一)發送全體同仁,以延長醫療用口罩使用期限;另在大門入口處設置防疫用帳篷測量進出人員額溫(詳如照片二),設告示牌敬告洽公民眾佩戴口罩及主動告知旅遊或接觸史(詳如照片三),並以自製透明壓克力隔板,置於為民服務中心各櫃檯桌面,隔絕近距接觸(詳如照片四),加強宣導民眾可多加利用遠距視訊訴訟輔導諮詢,減少舟車勞頓與群聚機會。(詳如本院外網宣導影片)

       辦理刑事強制處分訊問被告,除遵照司法院頒「各級法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處理強制處分事項訊問被告之防疫措施」暨「法院刑事遠距訊問擴大作業要點」等規定外,另採取減少接觸、避免群聚之防控措施如下:

一、指定遠距視訊法庭,由法官、書記官在法庭大樓第2法庭訊問,被告於檢察署、司法警察機關、矯正機關或其他隔離處所接受遠距訊問。被告經通緝到案後,如經通報係自中港澳等疫區返國者,亦得與航警局或其他警分局聯繫,以遠距視訊或雲端視訊會議連線方式行訊問程序。

二、添購口罩、防護衣、手套、防疫面罩(詳如照片五),供第一線法警同仁使用,以加強防護,另法官、書記官均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法院提解被告到庭訊問時,所有人員(含被告)應配戴口罩,戒護人員必要時得穿戴防護衣、手套、防疫面罩,本院於第2法庭應訊台設置活動直立式透明隔板(詳如照片六),隔離被告,並加強通風設備保持法庭空氣流通。

四、法官必要時得就提解到院之被告使用遠距視訊法庭,法官、書記官在本院法庭大樓第10法庭或其他法庭使用遠距視訊設備,被告於第2法庭內接受遠距訊問,以隔離被告。

五、開庭完畢,被告接受訊問之法庭及相關通道動線,均應徹底清潔消毒,避免防疫漏洞。

        防疫期間,本院積極備置各類防疫設備、訂定相關防疫作為,並加強宣導同仁防疫觀念,各項防控措施如造成民眾不便,尚請海涵見諒,以期共同努力協力共渡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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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3.11_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防疫措施新聞稿(109-003)odt
  • 109.3.11_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防疫措施新聞稿(109-003)pdf
  • 發布日期:109-03-11
  • 更新日期:109-03-1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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