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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強化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宣布雙北疫情警戒進入第三級,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必要服務,避免疫情進一步擴散,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健康,自即日起至同月28日止,採取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上開期間內法院已訂庭期,除具有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經法院評估仍應開庭外,原則上均暫緩開庭,並停止其他在院內、外所舉辦有院外人員參與之業務或活動。其他行政工作(如閱卷、聯合服務中心等)如常進行。
二、本院為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減少人員進出,採行實聯制,鼓勵民眾以郵遞寄送書狀,避免群聚。為提供民眾安全之洽公環境,實施全面消毒,落實強化防疫措施,並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適時調整防疫作為,期共同努力協力共度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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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5-15
- 更新日期:110-05-1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