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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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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書記官」臉書網頁刊登「靠北書記官800、802、803」及本院特定法官相類貼文內容之澄清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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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靠北書記官」臉書網頁刊登「靠北書記官800、802、803」及本院特定法官相類貼文內容,本院澄清如下:

一、「靠北書記官800」貼文所載事件,係因於11月3日晚間10時35分,本院強處庭受理檢察官就違反銀行法等案件聲請羈押多達10名被告,依法應即訊問,歷經辯護人聲請閱卷及接見被告、法官自行閱卷等,於11月4日凌晨2許開始訊問,至同日7時許訊問完其中3位被告,又因檢辯請求下午再開庭,值班書記官表示下午有本股事務要開庭,法官參酌書記官工作排程、庭前準備等節,訂於同日下午5時續開聲押庭,並建議值班書記官上午適當休息或尋找代理人協助,期間亦有刑事科同仁表示願協助值班書記官開庭,但為值班書記官所婉拒,其後聲押庭於同日下午5時續行開庭 ,並於同日晚間10時許為裁定,並無刻意延宕情形。上開貼文僅擷取片斷事實,任意指責本院強處庭特定法官,罔顧本院法官係依法執行職務之職責所在,顯非公允。

二、「靠北書記官802」貼文所提及之書記官個人意見,屬於非公開書面資料,絕非臉書網頁所指之公開資料,又該貼文所指內容未經查證,更未經當事人同意刊登。

三、本院強處庭書記官之值班事務,為避免少數書記官經常值夜班,導致過度勞累及無法兼顧家庭生活,故採用大輪值即各紀錄科書記官均應輪值之規定,每位書記官約2個月始需值班1日,並定有書記官值班手冊,規劃每日有兩位書記官分工合作,第一值班書記官辦理通緝人犯到案、檢察官聲請羈押、提審等,第二值班書記官辦理聯繫義務辯護律師、律師閱卷、搜索票核發等事務,並載明各類值班業務作業之流程,已有完整規範。又於上開事件發生後,本院復研擬修正書記官值班手冊,增加第一值班書記官如遇移送案件繁雜或被告人數眾多,導致開庭較晚者,翌日仍有本股事務需處理時,得主動請求或由刑事科主管逕行指定其他書記官支援,第一值班書記官並得於院內適當處所休息等規定,以避免過度勞累。

四、相關規範縱然詳盡,因本院強處庭所審理案件質量十分繁重,仍常需夜間開庭、值班到翌日凌晨,甚至日間之情形,惟本院強處庭法官、書記官、法警等同仁向來均克盡職守,甚而犧牲個人之家庭生活及時間,令人感佩。本院於值班制度上或許容有改善空間,也願察納雅言,但無法接受透過網路匿名方式發表混淆事實言論,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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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1-11-10
  • 更新日期:111-11-10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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