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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大法官蔡明誠主講「法官聲請釋憲與憲法審查及解釋」
- 本院為提昇同仁憲法專業知識,瞭解憲法核心價值,於106年8月4日邀請司法院大法官蔡明誠主講「法官聲請釋憲與憲法審查及解釋」專題。
- 蔡大法官首先闡述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之現況,目前釋憲以抽象規範審查為原則,有別於德國之憲法訴願(或稱憲法訴訟);惟近來大法官解釋對於原因案件之聲請釋憲客體及事實敘述,漸有傾向憲法訴願,目前已成司法改革會議之重要議題,值得注意後續發展。
- 蔡大法官強調,現代法治國家,基於權力分立之憲政原理,建立法令違憲審查制度,旨在保障憲法於規範層級中之最高性,並維護法官獨立行使職權,使其於審判之際僅服從憲法及法律,不受任何干涉。
- 蔡大法官指出,「好的」法官於審理案件時,要有能力退回一步,並應嘗試案件解答之其他可能性,因此鼓勵法官同仁,對於適用法律時,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在無不當延遲案件審理之情形下,簡要、精準、客觀的提出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釋憲,扮演好守護法律之角色,以強化憲法對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維護司法正義。並期勉新北地院法官,面臨社會急遽變遷,應負擔更多責任,與時俱進,不斷鑽研憲法,充實專業知能,共同守護憲法價值,涵養憲法保障人權之精神,於司法實務上努力實踐。
- 發布日期:106-08-10
- 更新日期:110-01-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