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閱卷聲請

字型大小:

本院設有閱卷室,受理民、刑事、行政訴訟卷證、評議意見簿之閱覽,法庭數位錄音光碟之燒錄,複製電子卷證等光碟之燒錄。 

★★★★「線上下載聲請複製電子卷證」操作說明流程。(詳如附件pdf檔)★★★★

  • 一、得聲請閱卷、法庭數位錄音光碟、複製電子卷證之聲請人:
    • (一)民事部分:
      • 1、當事人。
      • 2、訴訟代理人(非律師身分須經審判長許可)。
      • 3、特別代理人。
      • 4、程序監理人。
      • 5、參加人。
      • 6、第三人: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並經法院裁定許可者。
      • 7、上訴或抗告二審,受委任閱卷之律師。
    •  受任人聲請閱卷者,閱卷室人員得審核是否合法委任後給閱。 
    •  (二)刑事部分:
      • 1、辯護人。
      • 2、被告、沒收程序參與人(須經法院許可)。
      • 3、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案件之被告代理人。 
      • 4、自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 5、告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 6、少年保護事件之輔佐人(含經少年法院同意之非律師身分者)。
      • 7、附帶民事訴訟之訴訟代理人。
      • 8、經審判長或受命法官許可之鑑定人。
      • 9、再審聲請代理人(限律師)。
      • 10、訴訟參與代理人(限律師)。
      • 11、沒收程序參與人之代理人。
      • 12、再審聲請人或聲請權人得聲請付與卷證影本及檢閱卷證。
      • 13、無代理人或代理人為非律師之訴訟參與人,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 14、上訴或抗告二審,受委任閱卷之律師。
    • 第1、3、7之聲請人若未具律師身分,須經審判長許可。
    • 第2、11、12聲請閱卷者,依「法院辦理刑事被告聲請付與卷宗證物影本及檢閱卷宗證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 二、評議意見簿部分:
    • (一)案件之當事人及該審級裁判時之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於裁判全部確定後聲請閱覽。
    • (二)評議意見簿僅能閱覽,不得燒錄、攝影、影印、電子掃描、抄錄、攜出。
  • 三、聲請方式:
    • (一)書面聲請:
      • 1、填具聲請書親至本院為民服務中心收狀櫃台遞狀。
      • 2、郵寄聲請狀。
      • 3、親臨本院閱卷室提出聲請書(限聲請閱卷及複製電子卷證)。
    • (二)傳真聲請:
      • 本院區閱卷室傳真:02-22602600
    • (三)電話聲請:
      • 本院區民事、行政訴訟電話:02-22616714轉7612
      • 本院區刑事電話:02-22616714轉7614
    • (四)電子信箱聲請:
      • E-mail:pcdemail@judicial.gov.tw
    • (五)律師得使用司法院「律師單一登入窗口」網頁:
      • 司法院線上起訴暨律師單一登入
      •  https://portal.ezlawyer.com.tw/Login.do
    • 得聲請閱覽紙本卷宗或聲請複製電子卷證(請先與書記官確認資料庫是否已有檔案)。
    • 聲請電子卷證於線上繳費後,得由法院郵寄至指定地址。

 

板橋院區閱卷:

  • 電子閱卷:
  • 紙本閱卷:
    • (一)少年事件:
      • 聲請閱卷方式:以遞狀聲請閱卷狀、電話、傳真聲請閱卷,並請先向承辦書記官確認閱卷日期及時間。
      • 得聲請閱卷之人:受合法委任之辯護人或代理人。
    • (二)民事事件、家事事件:
      • 聲請閱卷方式:以遞狀聲請閱卷狀、電話、傳真聲請閱卷,並請先向承辦書記官確認閱卷日期及時間。
      • 得聲請閱卷之人:當事人、受合法委任之訴訟代理人或非訟代理人。
      • 閱卷室傳真專線及聯絡電話:
        • 板橋院區(含簡易庭、家事、少年等案卷)。
        • 傳真:(02)89524700
        • 電話:(02)29617322#2012

 

三重簡易庭閱卷:

  • 電子閱卷:
  • 紙本閱卷:
    • 民事事件:
      • 聲請閱卷方式:以遞狀聲請閱卷狀、電話、傳真聲請閱卷,並請先向承辦書記官確認閱卷日期及時間。
      • 得聲請閱卷之人:當事人、受合法委任之訴訟代理人或非訟代理人。
      • 閱卷室傳真專線及聯絡電話:
        • 三重簡易庭(簡易庭案卷)。
        • 傳真:(02)29826246
        • 電話:(02)29710166#3011

 

租賃辦公區閱卷:

  • 電子閱卷:
  • 紙本閱卷:
    • 民事執行事件、非訟事件:
      • 聲請閱卷方式:以遞狀聲請閱卷狀、電話、傳真聲請閱卷,並請先向承辦書記官確認閱卷日期及時間。
      • 得聲請閱卷之人:當事人、受合法委任之訴訟代理人或非訟代理人。
      • 閱卷室傳真專線及聯絡電話:
        • 租賃辦公區(含民事執行事件、非訟事件等案卷)。
        • 傳真:(02)29826246
        • 電話:(02)29710166#3011

 

 

檔案下載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閱卷流程暨注意事項(104.11.10修正)pdf
  • 137285-1100205「線上下載聲請複製電子卷證」說明文件pdf
  • 聲請指定期日閱覽卷宗(民眾_民事、行政)doc
  • 聲請指定期日閱覽卷宗(民眾_民事、行政)_1odt
  • 閱卷聲請書(律師_電話傳真閱卷)doc
  • 閱卷聲請書(律師_電話傳真閱卷)_1odt
  • 電子閱卷聲請書(律師_聲請電子閱卷)doc
  • 電子閱卷聲請書(律師_聲請電子閱卷)_1odt
  • 刑事聲請狀付與卷內筆錄影本聲請狀doc
  • 刑事聲請狀付與卷內筆錄影本聲請狀_1odt
  • 聲請複製電子卷證狀(民事、家事、行政訴訟)doc
  • 聲請複製電子卷證狀(民事、家事、行政訴訟)_1odt
  • 發布日期:110-01-11
  • 更新日期:112-06-0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