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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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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板簡字第001101號張昱凱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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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昱凱之起訴狀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板簡字第1101號原告劉淑君與被告張昱凱之損害賠償案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8   日
 
 
 
書記官  李庭君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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