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0377號江志昌之通知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壯字第603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江志昌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377號債權人蔡正育等與債務人江志昌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壯股書記官傅淑芳
 

股       別:壯股
 

  • 發布日期:113-05-02
  • 更新日期:113-05-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