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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板小字第001450號HENDERSON ABIGAIL JEAN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HENDERSON ABIGAIL JEAN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依聲請)。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板小字第1450號原告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HENDERSON ABIGAIL JEAN之給付信用卡帳款案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內容:本件訂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上午09時30分,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第三法庭(地址:220223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開言詞辯論庭。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陳君偉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