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002240號陳智隆之上訴書

字型大小: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陳智隆之上訴書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金訴字第2240號詐欺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鄔琬誼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