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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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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4750號林立偉之分配表暨分配期日通知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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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辰字第5475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立偉更正之分配表及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4750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立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錄:
主旨:本院改定於113年5月24日(五)上午11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辰股書記官葉瓊霙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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