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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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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5203號賴智煒之收取存款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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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3司執新字第25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智煒之收取存款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5203號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賴智煒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節本:
  主旨:准許債權人向第三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中和南勢角
       郵局收取新台幣4,035元(含手續費250元)之存款債
       權,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新股書記官古紹霖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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