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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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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2640號閻竟成之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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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梅字第1226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閻竟成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22日113板金職九字第171號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2640號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閻竟成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本公司受理113板金職九字第171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閻竟成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3年5月22日上午11時整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一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梅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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