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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板小字第001139號王夢蓮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夢蓮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板小字第1139號原告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王夢蓮之損害賠償案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詹昕容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