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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9919號施振國之分配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木字第599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施振國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4月15日112板金職七字第279號重訂分配期日通知暨分配表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9919號債權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施振國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檢送重製分配表繕本乙件,並定於113年5月16日上午10時在本公司拍賣處實行分配,並請依說明三至八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木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