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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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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1876號鄭榮豐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3月27日113板金職九字第92號拍賣通知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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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院楓112司執火字第1318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榮豐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3月27日113板金職九字第92號拍賣通知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1876號債權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鄭榮豐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節本:
主旨:本公司受理113板金職九字第92號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鄭榮豐所有經法院查封之不動產,定於113年5月8日上午11時在本公司投標室公開拍賣(第一次拍賣),請準時到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火股書記官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火股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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