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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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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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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土地管轄:係指具體訴訟案件以地域決定其管轄之法院而言。

一、本院區管轄範圍(新北市13個區):

  板橋區、永和區、中和區、樹林區、土城區、三峽區、鶯歌區
  三重區、新莊區、蘆洲區、五股區、泰山區、林口區

二、簡易庭管轄範圍:

簡易庭管轄範圍
新北地院管轄區域圖

  • 發布日期:105-11-09
  • 更新日期:109-11-05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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