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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法律名詞
訓誡、假日生活輔導

- 訓誡
- 訓誡是由法官向少年指明其不良行為,告知少年須守法以及將來應遵守的事項,例如:穩定就學或就業、生活作息正常等,並提醒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應盡之管教責任,對子女 應約束管教。(參考法條:少事法第50條第1、2項)
- 訓誡是由法官向少年指明其不良行為,告知少年須守法以及將來應遵守的事項,例如:穩定就學或就業、生活作息正常等,並提醒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應盡之管教責任,對子女 應約束管教。(參考法條:少事法第50條第1、2項)
- 假日生活輔導
- 性質上屬於短期之輔導,少年之假曰生活輔導為3次至10 次,由法院交付少年保護官於「假日」為之,少年於平日之空閒時間,如與少年保護官約好時間,亦可來法院接受「假曰生活輔導」。
- 進行的方式乃對少年施以個別或群體之品德教育,輔導其學業或其他作業,並得命為勞動服務,使其養成勤勉習慣及守法精神;其次數由少年保護官視其輔導成效而定。(參考法條:少事法第50條第2、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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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105-11-24
•更新:106-02-17